在留卡 & 登錄地址
辦理在留卡
所需文件: 護照
可在以下機場入境時即場辦理在留卡:
- 成田
- 羽田
- 中部
- 關西
- 新千歲
- 廣島
- 福岡
在其他機場入境時,將發放「臨時在留卡證明」,日後以郵寄方式補發「在留卡」。
到市役所申報地址
所需文件: 護照、在留卡 (或臨時在留卡證明)
必須在「開始居住該住址」之日起 14 天以內,到住址所在的市役所或區役所辦理住址登錄手續。
📌 留意起算點:法例規定的 14 日是由入住(住み始めた日)起計,不是由落地日本那天起計。所以如果你到埗後先住兩星期酒店、之後才搬進租住的房子,14 日限期由搬入那天開始倒數。無正當理由逾期可被罰款,甚至影響在留資格,記得優先處理。
申請步驟
- 前往戶籍、住所相關窗口
- 填寫『住民異動届』表格
- 按號碼牌等待叫號
- 職員檢查填寫內容
- 繳出在留卡和護照
- 等待取回已登錄地址的在留卡 (約 0.5~1 小時)
『住民異動届』填寫說明
- 届出年月日: 抵達日本的日期
- 異動年月日: 提出申請的日期
- 窓口に来た方の氏名: 辦理申請人的名字及簽名
- 新しい住所: 要遷入的地址
- 今まで住所: 舊地址或『香港』
- 氏名: 名字及片假名拼音
- 生年月日: 出生年月日
完成住址登錄後,就可以接著申請國民健康保險、開銀行戶口和辦手機號碼了。下一步請看 申請手機號碼。
